撰文/陳亭均
過去,外界總把丁寧看作「通告綜藝咖」或者「寫真豔星」,但她這輩子努力地摸爬滾打,在演藝圈熬了快三十年,都始終念想著向「演員」這條路邁進。她已經拍過了許多戲,但她二十七歲時拍的露點寫真集《叛逆與風騷》太深入人心,日子久了,那個形象卻總像個黏答答的影子,纏在她身上大半輩子,所以,真正能看到她演技的人並不多。
然而她最近在電影《幸福城市》裡演活了滄桑的黑道女人「王姊」,因此入圍了金馬獎最佳女配角獎,連國際權威的電影媒體《Hollywood Reporter》、《Variety》都對她讚譽有加。
從小就懷星夢
幕後小咖走到台前昂首闊步
丁寧從小就有著星夢,然而她一路走來卻並不那麼順遂,「從小我就想當明星,我不懂明星跟表演的不同,但我志願沒改變過。」丁寧笑說。但夢想閃閃發光,現實卻總是不容易。
她回想起自己讀國中時發生的事,當時台灣經濟泡沫,李家(丁寧原名李佩玲)原本富裕,卻受到波及突然崩潰。「我父母的建築公司出了問題,家裡欠了兩千多萬債務,家道中落。」丁寧的爸媽,只好離開孩子身邊到南部工作,把他們託付給爺爺。
不過,丁寧的爺爺卻時常酗酒,喝醉了就打人。有次甚至拿著柴刀,在房門外猛砍。「爸媽離開我們,我理智上能理解,情緒上卻受了傷。」
丁寧話鋒一轉,忽然提到她這次拿到金馬獎女配角獎的電影《幸福城市》。《幸福城市》並不是一個幸福的故事,片中丁寧飾演的「王姊」是亡命之徒,機緣巧合下遇到了自己親生的兒子,卻無法相認。「演完這個角色,我跟我父親說:我懂你們那時候的苦。」她苦笑說。
難甩豔星標籤
軋戲再苦用剪刀刺腳也要拚
即使她偶爾接到戲,別人也不會關注她演技。丁寧搖搖頭,一路走來,她甚至懷疑過自己罹患嚴重憂鬱症,回到家,蹲在地上就開始掉淚。
「有一次,我已經拍了一整晚夜戲,隔天還要到新竹拍新戲開鏡。我拍到早上六點,然後再開車要去新竹,邊開邊想睡覺,我一開始打自己的臉,接著拿剪刀刺自己腳,好不容易趕到了,每個人臉都很臭。」
她微微笑道:「我父親教我教得很好,我不在別人面前情緒化。我ㄍㄧㄥ住,我不解釋。我謝謝每個人,離遠一點再大哭。我告訴自己:兩個選擇,離開演戲這行業,做通告藝人賺錢;不然只能跟他們拚了。」
《幸福城市》慶功宴辦在安和路上的一家英式小酒吧,那也是丁寧與老公馬修邂逅的定情地。我們坐到酒吧外頭的木頭公園椅上,書寫體英文招牌亮著蛋黃色的霓虹光。她手裡端了杯紅酒,笑著說:「應該是賈伯斯說的,回頭再去看你的人生,會發現,所有事情都有存在的必要性。」
沒代表作更要試
用肢體展現人生風霜的歷練
「一個演員過苦一點,可能比較好!」丁寧開玩笑說,「每件事都做好!即使是一個小角色,也要好好享受,好好演。我很感謝自己能體會到很多生命的狀態,我感謝那些苦。我很珍惜。」她說,一路走來,她學到的就是「愛」,她愛電影、愛同志、愛她的小孩,「愛最大!」她不斷強調採訪一定要寫到這句話。
台灣是自由的,金馬也還會在政治紛擾中繼續昂首挺立。在歷史中,「尊重與愛」或許看起來還是遙不可及,但就像丁寧吃過的那些苦,該走的路、該堅持的理念,都不能輕易被丟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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