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想吃火鍋被拒!盛怒之下「開門跳車」不治身亡 老公慘遭判刑

記者: 寧于晨
中國 | | 觀看數:0
老婆想吃火鍋被拒!盛怒之下「開門跳車」不治身亡 老公慘遭判刑

中國一對夫妻於2020年9月某日在開車接載3歲女兒的路上,因「吃火鍋」問題而發生爭吵,老婆堅持要吃火鍋後再看孩子,這個建議遭到老公拒絕後竟一怒之下,在車輛還在行駛的情況下打開車門跳車,最終被宣告不治身亡,老公事後主動向警局自首。最終判決於昨(5日)出爐,法院依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緩刑3年。

老婆想吃火鍋被拒跳車身亡老公被判刑2年

▲老婆想吃火鍋被拒跳車身亡, 老公被判2年有期徒刑、緩刑3年。(示意圖/Shutterstock)

根據《上海法制報》報導,案發當天丈夫王強(化名)開車載著妻子李麗(化名)去看3歲多的女兒,路上二人因「吃火鍋」的問題發生激烈爭吵。據了解,早在出發前夫妻二人就因為這個問題爭論許久了,妻子李麗表明立場,自己只想去吃火鍋,並不想去看孩子,而王強則堅持要先去看孩子。坐在後排的李麗見老公並沒有調轉車頭帶自己去吃火鍋的想法,於是在盛怒之下選擇打開車門跳車。

 

▲妻子想吃火鍋被拒,憤而開門跳車身亡,丈夫遭判過失致死罪。(圖/翻攝自網易新聞)

王強發現老婆跳車後,立即停車查看情況並打電話求救,但醫護人員趕抵現場時發現,頭部落地的李麗因顱腦嚴重損傷,經搶救仍不治身亡。王強事後主動到派出所投案自首。2021年8月24日,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左旗人民檢察院以王強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向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妻子想吃火鍋被拒,憤而開門跳車身亡,丈夫遭判過失致死罪。(圖/翻攝自網易新聞)

▲老婆想吃火鍋被拒跳車身亡, 老公被判2年有期徒刑、緩刑3年。(示意圖/Shutterstock)

王強的辯護律師表示,王強從事發到案的全過程始終沒有拒絕、逃避、抗拒,主動交代犯罪事實,認罪態度好,無犯罪前科,積極與被害人家屬協商賠償事宜並取得諒解。此外,被害人李麗生前借有人民幣27萬(約新台幣119萬元)的外債,用於平時的吃喝享受,而王強不僅要一人擔負起了照顧年幼女兒的責任,還要邊打工邊償還債務。律師強調,王強雖然過失致人死亡,但沒有主觀惡性,希望法庭能夠判處王強緩刑,從而有利於他照顧年幼的孩子,並盡快償還被害人留下的巨額債務。事發後,王強已主動聯繫岳父並承擔起贍養義務,其岳父也對王強的行為予以諒解,並出具書面諒解書。

 

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認為,王強因過於自信的過失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事發後,王強的自首行為依法可減輕處罰,但家裡老人及孩子需要照顧、外債需要償還等情況,與本案定罪量刑無關,不予採信。量刑時考慮王強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協議並取得書面諒解、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寬處罰,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新聞曝光後,網友紛紛提出不解「謝天謝地我沒學法律,如果我當了法官,我會判這個女士是自殺,而且是咎由自取」、「這個男人的過失是娶了這個女人」、「明知道行駛過程中跳車會有生命危險,為什麼還跳」、「請問這種乘客坐後排,司機不知道其想要跳車的情況下,司機應該如何避免過失?」、「不明白這樣判的法律依據是什麼?如果沒有依據那就太荒謬了」;但也有人認為「逝者已逝,無法為自己辯論,事實究竟如何,現在只能聽一面之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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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3-02-06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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