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法院近日公布一起案件審理結果,一名彭姓女子去年年末發著高燒卻無法休假,見與公司溝通無果,便於12月29日提出離職,怎料卻因此被公司以「少上一天班」為由,拒絕支付她的年終獎金。彭小姐對此感到不滿,遂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審理後認為,彭女差一天班為公司所致,理應享有年終,還彭女一個公道。
▲彭女因12月29日離職領不到年終獎金,憤而向法院提起訴訟。(示意圖/資料庫)
綜合陸媒報導,彭女在公司從事後勤工作,2022年底出現高燒,,但公司因人手短缺,堅持讓她帶病工作,期間她多次與公司協商,希望安排休假,但都無法達成共識,在身體狀況持續惡化的情況下,彭女最終於12月29日辭職不做。怎料,彭女離職後,公司就以少上一天班為由,拒絕支付她的年終獎金,公司聲稱,根據公司規定,員工只有上滿全年才能領取年終,彭女因差1天不符合條件,氣得彭女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公司支付她的年終獎金。
▲法院審理後認為,公司應支付彭女年終獎金。(圖/翻攝自微博)
法院審理後認為,公司不能硬性執行規章制度,而彭女之所以會差一天班,是因為公司無法與她協調休假,以致其離職,「綜合考慮員工生病期間,公司應安排必要的病休假等因素」。因此,法院認定彭小姐已經工作滿一年,有資格領取該年度的年終獎金。
消息曝光後,網友紛紛譴責公司:「怎麼會有這麼下賤的公司,掛出來避雷」、「資本家終究還是露出了醜惡的嘴臉」、「周扒皮看到都得叫大哥」、「病假都不給,太壓榨了」、「人家帶病工作堅持不住了,差一天不給年終獎屬實過分」、「全勤獎和年終獎不是兩碼事情嗎? 請一天假,為啥要剋扣本來該有的年終獎?」
此外,另有過來人分享經驗直言:「這種公司滿常見的,想當初我1月3號上班的,因為1號2號剛好逢元旦週末,就因為這兩天,沒有年終獎」、「我們單位因為小產假還扣年終獎」、「我之前有個公司也是這樣的少半天都不行」、「坐標南京,21年安排20號放假,買了21號的票,結果年會推遲了一天,正好當日回家,因此錯過了年終獎」、「這不我們公司嗎?發是發,少一天扣五百」、「我今年12月29號離職,問了公司,也沒年終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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