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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cc東網專訊】 中山醫學大學學生張博崴登山迷路遇上山難不幸往生,張家父母質疑警消救災不力,聲請國賠,台北地院歷經3年多審理,認定南投縣消防局未能在最短時間內研判情資,錯失時機致張男未能獲得救援死亡,判決南投縣消防局應賠償張的父母266萬元,警政學者葉毓蘭表示這樣的判決踐踏基層警消的汗漬、淚水和血跡,更直言台灣的法官對不起警消。
葉毓蘭在臉書po文表示,看到山難判國賠的消息她忍了10幾個小時,最後還是要一吐為快,她表示這樣的判決先例一開,可能會對台灣的未來帶來衝擊,希望法官能出來面對社會大眾的質疑,說明為何會做出這樣的判決。
葉毓蘭說判決此案的法官因為南投縣消防局花了51天、動用了超過600多人次的搜救人力,仍一無所獲,最後卻被某山友入山2天就找到了張男遺體,就此認定搜救人員不力或「有疏失」,質問難道法官是登山高手,或參與過山難的搜救?在這樣的邏輯下她擔心;台灣的公務人員只能人人自危,朝不夕保。
葉毓蘭直言,台灣的法官,高高在上,做出的判決,經常是踐踏著基層警消的汗漬、淚水、血跡。更表示有位檢察官伺機建議司法院、行政院,讓所有的法官都到靶場去體驗打靶,這樣他(她)們在判決時才不至於做出令人傻眼,宛如外太空人的見解。最後更為警消抱不平:「這個國家(的法官)對不起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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